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范文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1
关键词:风险评估;农业气象灾害;应用;展望
引言
在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很多的灾害,这些灾害会对农产品的产量带来严重的影响,而在这些灾害中,由于天气原因引起的灾害占了绝大部分,同时,由于天气对农业带来的灾害会使农业生产的风险增加,使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得不到保证。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评估在农业气象灾害中的应用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国这项工作相对的还不是很好,还需要进行一定的提高,因此,加强对其进行研究成为了当前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1 风险评估在农业气象灾害中的应用
1.1 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
在当前风险评估在农业气象灾害应用中,重要的方式就是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致灾因子是在灾害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异动因子,而气象灾害的轻重受到致灾因子、孕灾环境、受灾体共同来决定的,致灾因子的强度越强,产生的气象灾害就越重,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就越大。因此,在利用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时,主要就是对致灾因子的强度进行评估。由于气象灾害的发生是不确定事件,因此就可以将其当做是一个随机事件,这就要求在评估的过程中以概率模型为模板,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使用相应的计算方法来对致灾因子的强度进行计算。并且还可以使用相同的方式将致灾因子的出现频率以及出现时间进行计算,根据上述工作得到的结果对农业气象灾害做出最终评估[1]。
1.2 受灾体脆弱性评估
气象灾害在对农业影响的过程中,不仅仅受到致灾因子的影响,同时还要受到受灾体的影响,这样我们就可以对受灾体进行脆弱性评估,以此来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在出现致灾因子后,会对受灾体造成一定的影响,不同程度的受灾因子会对受灾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不同程度的影响就是受灾体的脆弱性,依据评估出来的致灾因子强度,对受灾体可能遭受的影响进行评估,这一过程就是受灾体脆弱性评估。在进行这项工作时,首先要对评估的区域进行确定,然后对这个区域内的防灾能力进行评估,并且对评估环境的特点进行分析,最后对上述评估进行分析,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2]。在一般的情况下,受灾体的脆弱性越小,防灾能力越强,造成的影响越小,损失越小;受灾体的脆弱性越大,就与此相反。
1.3 灾情期望损失评估
在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时,对灾情期望损失评估也是主要的内容之一,这就要求使用概率的方法来推测未来发生灾害的几率以及产生影响,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用以下的三个指标来表示:其一为绝对指标,这一指标中包括了遭受灾害的土地面积,灾害对受灾体造成的破坏,对农业生产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其二是相对指标,这一指标中包括了减产率以及经济损失比率等;其三是综合性指标,这一指标是对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确定,根据灾害受损的情况,来对其进行等级的确定。通常使用的方法是灾情反演法,对以往发生灾情的数据进行分析,寻找出损失与灾害之间的关系,根据灾情数据建立相应的曲线图像,对将来产生的气象灾害进行推测,并评估出产生灾害会对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3]。
1.4 灾害风险综合评估
在对农业气象灾害评估时,只是对受灾体或者致灾因子进行评估,做出的评估结果有时会出现一些差错,不能对灾害进行准确的推测。因此,进行灾情风险综合性评估也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在进行这项评估工作时,首先就要了解灾害形成过程中各因素之间相互联系,将其整合成一个整体,根据灾害的整体建立相应的灾害指数,然后对其进行分析,根据整体灾害指数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这样得到的评估结果更加的准确,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风险评估在农业气象灾害中应用的展望
2.1 利用科技向动态评估方向发展
在当前阶段中,我国的风险评估在农业气象灾害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应用,但是,应用的效果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况下,对农业气象灾害进行动态评估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使评估的结果更加的准确,对农业生产起到更大的帮助。在当前的阶段中,科学技术不断的创新,GPS系统以及遥感技术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将其加入到动态评估系统当中,使评估的效率更高,得到的结果更准确,降低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4]。
2.2 加强多种灾害评估方式的研究
在当前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对单一灾害的风险评估有了一定的成果,为农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农业生产中单一灾害出现的往往会比较少,大多数情况下出现的通常是多种灾害,在这种情况下,单一的评估方式就不能全面的对灾害进行评估,评估出来的结果存在问题,使灾情不能使人们尽早的了解,为农业生产带来了隐患。因此,对多灾种农业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研究是当前研究的主要目标之一。
2.3 加强气候变化时代的风险评估研究
在当前情况下,随着环境的不断破坏,对全国各地的气候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平均温度有了一定的增长,使得气候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气候的变化不仅对受灾体造成直接的影响,还会对致灾因子、孕灾环境造成影响,使灾害变得更加复杂,出现的频率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就农业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带来了困难。因此,就要根据这种状况来对风险评估进行研究,使其在气候变化的条件下依然能准确的对农业气象灾害进行评估。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农业在将来的很多年内依然会是我国主要的产业之一,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评估在农业气象灾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我国农业生产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国这项工作起步的较晚,其中还有很多的不足,这就要我们加强对其进行研究,使其更好地发展,使其起到更大的作用,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证。
参考文献
[1]胡亚南,李阔,许吟隆.1951-2010年华北平原农业气象灾害特征分析及粮食减产风险评估[J].中国农业气象,2013,3(2):197.
[2]红英.关于农业气象的灾害评估现状及展望分析[J].中国农业信息,2013,8(17):156.
[3]薛丰昌.GIS-MCE技术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中的应用[J].气象,2012,2(9):1140.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2
关键词:桥梁施工,安全评估,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Security risks exis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bridge has been the focus of supervision industry security. Establish safety risk assessment system in the construction phase,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of qualitative or quantitative risk estimate, can enhance security risk awareness, keep a major workplace accidents. This article to il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assessmen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ctual case,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similar projects.
Key words:bridge construction, safety assessment, measures
1.概述
1.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简介
1.1.1评估的重要性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高居不下,一直以来是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能够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是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设计风险评估在实施阶段的深化和落实,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寻找、辨识和评价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源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及建议。其基本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实现安全生产,使事故和危害引起的损失最少。
1.1.2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以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为依据,以《铜南宣高速公路复工阶段缺陷修复及变更设计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各合同段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规范的评估程序,遵循《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有关要求[1],坚持政策性、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等原则,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开展该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1.1.3评估内容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包括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两项内容。
总体风险评估是在桥梁和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专项风险评估是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施工工法,分解施工作业程序,结合工序(单位)作业特点、环境条件、施工组织等致险因子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
2.1 风险评估过程
2.1.1风险评估总体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风险评估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阶段
(1)成立专项评估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其中小组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2)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和标准,了解同类工程的事故情况;
(3)现场查勘评估对象的地理、水文、气象条件,收集工程建设有关资料。
2)开展总体风险评估
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3)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
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4)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施工工法,分解施工作业程序;
(2)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结合工序(单位)作业特点、环境条件、施工组织等致险因子,辨识施工作业活动中典型事故类型,建立风险源普查清单;
(3)对风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估测,确定重大风险源及其风险等级。
5)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监控、预警措施及应急预案[2]。
2.2风险评估方法
2.2.1 桥梁施工总体风险评估方法
按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与指南解析》推荐的桥梁施工总体风险评估方法,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总体评估主要考虑桥梁建设规模、地质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地形地貌、桥位特征及施工工艺成熟度等评估指标[3]。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大小计算公式为:R=A1+A2+A3+A4+A5+A6,其中,
A1指桥梁建设规模所赋分值;
A2指工程所处地质条件所赋分值;
A3指工程所处气候环境条件所赋分值;
A4指工程所处地形地貌所赋分值;
A5指桥位特征所赋分值;
A6指施工工艺成熟度所赋分值。
评估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所赋分值应结合工程实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而定,数值应取整数。评估指标也可以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相应的增加或删减,同时风险分级标准也须进行相应调整[4]。计算得到总体风险值R后,对照下表确定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等级。
表2-2-2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分级标准
风险等级 计算分值R
等级Ⅳ(极高风险〕 14分及以上
等级Ⅲ(高度风险) 8-13分
等级Ⅱ(中度风险) 5-8分
等级Ⅰ(低度风险) 0-4分
对总体风险等级在III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纳入专项风险评估范围。评估小组应根据总体风险评估情况,提出专项风险评估中需要重点评估的风险源。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工程,视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3.安全评估案例
3.1某桥梁工程概况
(1)交通运输情况
本线所经地区地表水系属长江水系,地表和地下水丰富。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及沿线部分工点的水质分析资料可知,地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本线路靠近国道,施工机械、物资等均可由国道引入施工现场,交通方便。公路自然区划为属Ⅳ3、Ⅳ5区长江中游平原中湿区、江南丘陵多湿区。
(2)地形、地质条件
项目沿线为沿江丘陵平原区,由一级阶地、二级阶地两个个微地貌形态组成。本标段无不良地质情况。区域地层区划属扬子地层分区,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为下古生界、上古生界、中生界及新生界地层,缺失前志留系地层,岩浆活动强烈,分布广泛,主要为燕山晚期形成,主要岩体有:高岭刘岩体。本项目内的褶皱形成于印支期,燕山期,喜山早期凹陷盆地也较发育。褶皱轴向为北东向,背斜则相对紧密,向斜及坳陷盆地多开阔。
(3)气候
本项目属于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征是: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集中,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7-16.0℃,年极端最高气温41.7℃,年极端最低气温-16.7℃。多年平均降水量1280-1370,降雨年季、年内分配不均,年最小降水量760.8,年最大降水量2100,一日最大降水量为249.9。
(4)地震
根据多年地震资料记载,评估区内未发生破坏性地震。评估区主要受中强地震影响所致。评估区地震活动的强度、频度相对比较低,属于弱发震区。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区属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加速度分区为0.05g(地震烈度Ⅵ度区),桥隧构造物按Ⅶ度设防。
3.2该桥梁总体风险评估
表3-2-1桥梁总体风险评价情况[5]
评估指标 分类标准 标准分值 在建工程实际情况 评估
分值
建设规模(A1) 单孔跨径LK (总长L)超过或达到国内外同类桥型最大单孔跨径LK(总长L) 6-8 桥梁全长336米,单孔跨径30米。 1
LK<150米或L>1000米 3-5
100米≤L≤1000米或40米≤LK≤150米 1-2
L<100米或LK<40米 0-1
地质条件(A2) 不良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包括岩溶、滑坡、泥石流、空区、强震区、雪崩区、水库坍岸区等) 4-6 桥址区没有对路线有直接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及断裂构造等不良地质现象,区内总体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基本不影响施工安全因素。 1
存在不良地质灾害,但不频发或存在特殊性岩土,影响施工安全及进度 1-3
地质条件较好,基本不影响施工安全因素 0-1
气候环境条件(A3) 极端气候事件多发区域〔洪水、强风、雨雪、台风等) 4-6 I类环境,属于温带季风气候 1
气候环境条件一般,可能影响施工安全,但不显著 2-3
气候条件良好,基本不影响施工安全 0-1
地形地貌条件(A4) 山岭区 峡谷、山间盆地、山口等险要区域 4-6 平原微丘区 1
一般区域 0-3
平原区 0-1
桥位特征(A5) 跨江、河、海湾 通航等级1级-3级 4-6 跨河,无通航要求 1
通航等级4级-6级 2-3
通航等级7级及等外 0-1
陆地 跨线桥〔公路、铁路等)及其他特殊桥 3-6
施工工艺成熟度(A6)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国内首次应用 2-3 施工工艺十分成熟,国内有相关应用,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大部分都参与过类似桥梁的施工。 0
施工工艺较成熟,国内有相关应用 0-1
根据桥梁工程安全总体风险大小计算公式计算风险值R:
R=A1+A2+A3+A4+A5+A6=5
根据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分级标准,该大桥为等级为Ⅱ级,属中度风险。不需要进行专项风险评估[6]。
4.结语
通过对该桥梁建设资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同类或相似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若干安全事故特点,辨识该桥梁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的风险,并对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明确各类危险源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而从安全技术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可行的安全对策和实施措施,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度,实现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张磊.成安渝高速公路龙泉山二号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分析.[J].《路基工程》,2013年.O3期:142~147
2.董路钰.复杂地质条件下轨道交通隧道施工风险评估研究.[D].2012年.重庆大学
3.郭东尘钢--混结合连续梁桥施工阶段风险评估研究.[D].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
5.《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第5号)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3
1.1高校群体竞赛风险的种类
通过对所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和整理发现,高校群体竞赛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人员风险、场地设备风险、制度风险、环境与气候风险、交通风险等几类。
1.1.1人员风险
人员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工作人员不足、赛事相关人员意外伤亡、球场暴力事件等导致的人员伤害等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裁判及赛事相关工作人员不足、运动员无故退赛、观众干预赛事进行、赛事相关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等风险。人员风险是高校群体竞赛活动中发生频率最高的风险,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受到实际情况影响,可控性相对较高,因此,在实际的风险控制过程中,受到较多关注和重视。
1.1.2场地设备风险
场地设备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场地设备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场地设备不足、场地设备被其他活动侵占、场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场地设备被盗窃、场地设备被挪用等所带来的场地设备方面的风险。场地设备的保证是活动正常运行的根本,如不对赛事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面的培训,将容易导致场地、设施设备的破坏和故障等风险,影响赛事正常进行。
1.1.3制度风险
制度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运营中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赛事规程不合理(参赛运动员资格,报名时间,技术以及裁判规则,比赛方式以及裁判员的委派,比赛时期,名次的确定,奖励等—运动会秩序册中)、规章制度太呆板、叛罚易出现矛盾、缺乏赛事风险调控机制等所带来的风险。可以想象,清晰明了、严格而又富有灵活性的赛事规程、制度安排是赛事成功举行的制度保障。
1.1.4环境与气候风险
环境与气候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气候变化导致赛事环境恶化、自然条件或者社会大事件不利于赛事的正常举行所带来的风险。该类风险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主要包括高温、雷电、暴风、雨雪、雾霾等异常天气导致的竞赛活动无法如期举行、高校群体竞赛活动场地缺乏或高校竞赛场地的建设和维护对赛事的干预、社会不稳定因素或社会疾病流行造成的赛事延迟举行或是取消等诸多方面的风险。
1.1.5交通风险
交通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中由于交通不便或者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给竞赛活动所带来的风险。该类风险对于高校群体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极为重要,主要包括竞赛活动交通不便或交通堵塞导致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无法顺利到达竞赛活动的比赛场地、交通事故对高校群体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是承办单位所带来的压力和损失、高校所处的位置偏远导致公交或出租车比较少给竞赛活动带来不便利等。高校群体竞赛风险除了以上提到的各类风险之外,财务风险、时间风险、信息风险等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1.2高校群体竞赛风险的特点
1.2.1客观性
高校群体竞赛涉及赛事筹办、赛事举行、以及赛后评估总结等各个环节。由于赛事工作在运行过程当中本身就相当复杂,加上赛事工作人员水平、素质、能力参差不齐,赛事规模、水平、经费等差距较大,赛事当中难免会出现各种不确定性的状况,所以,高校群体竞赛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够也不可能以人的意志来转移,只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来回避、转移或降低,而不可能完全消除。
1.2.2偶然性
高校群体竞赛在其运行的各个环节当中,所存在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风险是否发生,是否给高校群体竞赛组织带来损失又是不确定的。它受到实际客观情况的制约和影响,比如工作人员水平和能力的高低、天气的好坏、赛事的规模、经费的多少等,但又不完全由这些因素来决定,而是由各种因素构成合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是否发生具有偶然性。
1.2.3潜在性
高校群体竞赛在进行当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不可以完全消除的,但在实际的风险管理当中,很多的风险并非显而易见的,往往只有当某一风险发生时,高校竞赛风险控制的主体才能够意识的,尤其是某些新的体育赛事可能出现的某些风险更是无法预料和识别,因此,高校群体竞赛风险具有相当程度的潜在性。
1.2.4可控性
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是客观客观存在的,它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措施来进行转移、回避或是降低。比如某些高校群体竞赛活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且如果发生将会引起严重的后果时,此时主动放弃这些竞赛活动的举办可以回避风险;或者,当某些风险无法消除或回避时,事前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在风险发生时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减轻不良后果的严重性来降低风险。从这个层次上来讲,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调节,具有较强的可控性。
1.2.5相关性
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是否发生不是某一单一的因素所能决定的,而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各个因素之间也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当某一高校群体竞赛的规模较大时,就意味着工作人员的数量较大,竞赛经费需求较大,需要沟通和交流的利益相关群体更加复杂,竞赛组织的规模也将更加庞大。比如,一旦竞赛活动的经费减少,那么赛事的规模、工作人员的数量、宣传的力量等都将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不难看出,高校群体竞赛风险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2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
系统的构建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系统是一个完整、全面、系统的控制系统。要构建这样一个系统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了解风险源,识别风险如何发生;对于已经被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对评估后的风险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应对;风险手段和措施带来的效果如何。具体来讲风险控制系统可以由四个部分组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效果的评价(如图1)。
2.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高校群体竞赛的风险源或者影响因素进行有效的挖掘、分析和整理,为风险的评估及风险应对策略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支撑的过程。风险识别是高校群体竞赛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任何重大风险被忽略都会给竞赛活动带来重大损失,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整个赛事活动举办的失败。由于不同高校群体竞赛活动所处的内外部运作环境不相同,因此,应在明确赛事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的基础上,周密地了解和剖析赛事所处的外部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剖析赛事的整个管理过程和运作过程的每一环节中所涉及的技术、人员、设备、材料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找出各种风险要素与风险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对赛事的筹办可能造成的威胁。
2.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在对高校群体竞赛风险进行识别的基础上对赛事可能遇到的每种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并根据风险对赛事目标的影响程度对赛事风险由大到小分级排序的过程。风险评估在风险识别与风险应对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只能是纸上谈兵,风险应对无法进行定量分析,更无法真正意义上来指导和服务赛事活动的运行。风险评估一般情况下从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的可控性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和评估。实际运用中具体的工作包括评价风险的特征、对风险进行排序等内容。
2.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指通过对高校群体竞赛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的基础之上,赛事风险管理人员或者控制主体根据赛事风险的特性及其潜在影响程度和水平,以赛事总体目标为依据,规划并选择合理的风险应对策略,尽可能地减少赛事风险所带来的压力和损失,提高对赛事风险的控制能力的过程。可以这么讲,风险控制是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最终目标和必然方向。是风险管理单位或风险控制主体真正意义上直接把风险管理的措施和手段运用于竞赛活动的最重要的一步。
2.险控制效果评价
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是指通过对高校群体竞赛活动实施相应的风险应对手段、措施之后,检查风险应对措施所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同时反馈给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各阶段的过程。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是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对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的手段和措施等进行风险控制效果评价,保障了风险控制的动态性、实效性、准确性,同时,风险控制系统的各个部分和环节也才能一步步地优化和完善,风险控制过程也更有价值和意义。
3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措施
高校群体竞赛风险主要分为人员风险、场地设备风险、制度风险、环境与气候风险、交通风险等五大类。因此,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的措施可从人员风险控制、场地设备风险控制、制度风险控制、环境与气候风险控制、交通风险控制等五个方面进行。
3.1人员风险控制措施
人员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工作人员不足、赛事相关人员意外伤亡、球场暴力事件等导致的人员伤害等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裁判及赛事相关工作人员不足、运动员无故退出比赛、观众干预赛事进行、赛事相关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等风险。因此,在进行人员风险控制时应当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选择赛事工作人员时,进行仔细的挑选,把那些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品质高尚、工作能力强的老师和学生吸纳的赛事组织当中。2)对赛事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的评估,通过奖优惩劣的方式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绩效。3)加强运动员报名审核,杜绝身体状态缺佳、特异体质、有心脏类疾病等不适于参加体育竞赛的学生参与竞赛。4)特殊情况下,学校赛事组织方可以与学生家长、学生签订三方合同或《运动员责任书》降低赛事组织风险。5)对于那些可控性较低且一旦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伤亡保险的方式进行人员风险的转移。6)安排必要的赛事医务工作人员,针对即时性的赛事伤害事故进行必要护理和治疗。
3.2场地设备风险控制措施
场地设备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场地设备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场地设备不足、场地设备被其他活动侵占、场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场地设备被盗窃、场地设备被挪用等所带来的场地设备方面的风险。可以这么说,在高校群体竞赛活动中,场地设备是极为重要的,同时也是可控性非常强的,只要管理到位,控制得当,一般情况下,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1)加强与学校后勤的沟通协调,确保场地设施设备要求。2)加强对场地设备的维护,尤其是可移动性场地设备的贮藏、维护、维修,防止场地设备损坏、故障、或损失。3)赛事进行时避免与其他赛事产生冲突,导致场地设备不足、被侵占或是被挪用事件的发生。4)建立专门的场地设施设备管理部门来进行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场地设施设备的供应。5)加强赛事前后设施设备的收集、整理及清点工作,确定设施设备的安全。
3.3制度风险控制措施
制度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运营中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赛事规程不合理(参赛运动员资格,报名时间,技术以及裁判规则,比赛方式以及裁判员的委派,比赛时期,名次的确定,奖励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太呆板、叛罚易出现矛盾、缺乏赛事风险调控机制等所带来的风险。1)制定赛事服务手册是关键。赛事主办方或是承办方应当根据赛事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赛事规程、明确奖惩措施和竞赛要求,以院系、年级、班级等为单位通知具体赛事规程和相关制度,同时,利用赛事宣传组在校园内多做宣传。2)加强竞赛制度的监督和实施,既要保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又要能够根据特殊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灵活变通的制度实施和调控,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3.4环境与气候风险控制措施
环境与气候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气候变化导致赛事环境恶化、自然条件或者社会大事件不利于赛事的正常举行以至于阻碍竞赛活动无法顺利进行的风险。该类风险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主要包括高温、雷电、暴风、雨雪、雾霾等异常天气导致的竞赛活动无法如期举行、高校群体竞赛活动场地缺乏或高校竞赛场地的建设和维护对赛事的干预、社会不稳定因素或社会疾病流行造成的赛事延迟举行或是取消等诸多方面的风险。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环境与气候风险进行控制。1)赛事的举办或者进行应该尽量避免在多雨潮湿季节或高温、雨雪、雾霾等天气,条件允许可以在室内进行,减少异常天气等赛事进行所带来影响。2)针对特殊情况下出现的赛时提前或是延迟,要建立灵活的赛事进程调整和应对机制,确保赛事顺利进行。3)加强与高校后期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杜绝场地建设或维护对赛事造成的干预和影响。4)及时了解社会信息的变化和动向,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利用赛事活动达成其恶劣目的,避免社会疾病或瘟疫等的进一步爆发给竞赛活动主办方或是承办方带来的压力和损失。
3.5交通风险控制措施
交通风险是指高校群体竞赛活动中由于交通不便或者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给竞赛活动所带来的风险。该类风险对于高校群体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极为重要,主要包括竞赛活动交通不便或交通堵塞导致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无法及时地到达竞赛活动的比赛场地、交通事故对高校群体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是承办单位所带来的压力和损失、高校所处的位置偏远导致公交或出租车比较少给竞赛活动带来不便利等。因此进行交通风险控制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成立风险管理小组,对竞赛活动赛前、赛中、赛后可能出现的各类交通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并为可能出现的各类交通风险和问题拟定应急处理对策。其次,制定赛事服务手册,确保赛事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都能够清晰明确地了解交通状况。再者,组织交通服务志愿者团队,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新闻媒体提供交通引导服务也是预防和解决交通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
4结语
高校群体竞赛风险主要包括人员风险、场地设备风险、制度风险、环境与气候风险、交通风险等类型。高校群体竞赛风险一般情况都具有客观性、偶尔性、潜在性、可控性、相关性等基本特征。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主要涉及人员风险控制、场地设备风险控制、制度风险控制、环境与气候风险控制、交通风险控制等五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选择风险控制措施不仅是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也是进行成功的竞赛风险控制的重要保证。高校群体竞赛风险控制系统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效果评价四个部分组成,共同作用所产生的合力助力高校群体竞赛风险的降低和转移,确保高校群体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4
“碳政治”的科学建构 在“碳政治”的博弈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世界主义”的理念,更重要的是国家的实际利益。 尽管早在19世纪末,瑞典科学家斯万特·阿尔赫尼斯(Svante Arrhenius)就提出温室效应概念,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各国科学家仍很少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系统研究。1972年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虽然提出气候变化问题,但并没有引起科学家的关注。然而,恰恰是欧洲环境政治在20世纪80年代逐步兴起,全球气候成为政治辩论的话题,才推动了科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1988年,在欧洲人推动下,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建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同年召开的多伦多会议上,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科学辩论演变为国际政治辩论的一部分。紧接其后的1990年,欧共体代表在“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部长级会议”中首次提出保护大气层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主张,并提出立即开始“气候变化公约”谈判的主张,从而拉开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的序幕。在这个过程中,IPCC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 1990年,IPCC第一次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确认了对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基础,直接推动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政府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5年,IPCC第二次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直接推动《京都议定书》的签订。2001年7月,IPCC第三次的《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直接推动马拉喀什会议的成功。2007年12月,IPCC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之后,欧盟、澳大利亚、瑞士等发达国家强调各国应基于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的结论来安排2012年之后全球减排的国际谈判。 需要注意的是,IPCC并不是一个科学研究机构,而是一个有科学家参与的政治机构,其目标不是探索地球变暖的科学知识,而是对相关科学知识进行综合并作出政治评估,即评价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同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 “碳政治”不同于传统的国际政治,尽管实力政治很重要,比如美国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但这种实力必须通过科学话语和法律规则来玩,否则就要承担道德风险,而道德风险最终会转化为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在“碳政治”的问题上,不同于传统的“南北问题”,世界不是划分为两大阵营,而是形成三大阵营。第一阵营就是欧盟;第二阵营是以美国为首,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被称为“伞形”国家集团;第三阵营乃发展中国家,通常为77国集团加中国。此外还有小岛国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等。但这些阵营从来都是不稳定的,比如英国撒切尔夫人的保守主义时代曾经把环保组织看作是英国的敌人,但后来英国积极投入到环境政治中,目前已经和德国一样,成为“碳政治”的领导者。而目前美国也改变了其立场,试图成为“碳政治”的领导者。 在这些“碳政治”的博弈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世界主义”的理念,更重要的是国家的实际利益。比如小岛国就担心被淹没的亡国危险,而石油输出国组织就担心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直接影响全球石油价格。而欧盟国家之所以极力推动“碳政治”不仅仅是由于政治理念,也与其现实的利益有关。德国、法国、英国、丹麦等欧洲国家在新能源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比较之下,美国在传统的军工、航天和信息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然而,美国掌握的先进技术在全球贸易中依靠WTO中关于知识产权的TRIPS协议获得巨额财富,而欧洲新能源技术在全球贸易中的获益则相形见绌。欧盟积极推动全球“碳政治”也是为了通过设定全球法律规则来彻底扭转其在新技术领域的不利态势,并且试图通过全球“碳交易”奠定欧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如果各国要实现实质性的“减排”,无疑要向欧盟国家购买新能源技术的知识产权。 “碳排放权”与“碳金融” 国际条约将“碳排放权”分配给国家,由于国家可对这些“碳排放权”进行地域或行业分割,从而最终将其分配给每一个企业,由此出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商业交易,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全球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 在今天的世界上,一种政治理念,一种科学技术,如果要变成稳定的、可持续的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5
关键词 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中国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0-0201-04
Abstract Due to special geographical conditions in China,natural disasters,especially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take place frequently. Each year,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lead to economic losses equal to 3% of the gross national product,which greatly influences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ies as well as social economy. Therefore,how to preven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nd enhance the lega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s well as reduce the effect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on society need to be further studied. Through introducing the changes in prevention system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in China and the legalization proces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and comparing to foreign experience,deficiencies in China were pointed out an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improving legal system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were put forward. It suggested that lo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issued;meteorological disaster risk assessment system should be formulated,thus forming an assessment system integrating risk investigation,risk analysis and risk evaluation in one;the responsibilities,supervision,execution and other legal problems in the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system should be clarified,so as to intensify the status of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distinguish responsibilities of main subjects before and after disasters,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 disaster prevention,confirm the leading role of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in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preven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s well as improve the government′s and people′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lief abilities.
Key words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prevention;legalization;China
我地处东半球中纬度地带,东靠大海、西处高原、南北跨度广,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资源丰富。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使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尤以气象灾害为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十分巨大的损失。气象与法律一个是自然科学、一个是社会科学,看似毫不相关,但正因为人类的社会性决定了其二者的联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手段之一。有研究表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既艰巨又复杂,完善的法治体系恰恰可以给予其强有力的保障。要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就必须使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国外有研究表明,一个国家防灾减灾的强弱与法治建设的好坏有着莫大的联系。近年来,在中央的重视下,我国出台了不少气象法律规范,气象法治建设颇有成效,标志着我国在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进程上正逐步由理论转向实践运用[1-2]。
1 气象灾害及其影响
1.1 气象灾害的定义
我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在条文中明确规定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气象灾害作为灾害的子领域,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它强调的是各种天气、气候现象对人类活动造成的各种损害。气象灾害又可分为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气象次生灾害是指因天气、气候原因引发的灾害,比如暴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天气干燥诱发的森林大火,空气污染导致的酸雨等灾害。
1.2 气象灾害的类型及造成的影响
气象灾害大概有20多种,常见的有台风、暴雨、旱灾、洪涝、雷电、低温冻害、龙卷风、浓雾、沙尘暴等灾害。我国东靠大海,西为高原,纬度经度广,地势高低悬殊,地形复杂多样,东西部分别受东亚季风和西风带控制,在季风环流和西风带环流的控制下,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这样的地理位置使我国天气特点和世界上其他同纬度地区相比,出现冬季严冷、夏季酷热、台风频发、降雨量最多的特点。在这样的天气尺度条件下,各种气象灾害频发,而一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以我国为例,20世纪90年代后每年气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是90年代之前的2~3倍;21世纪后,尤其近5~6年来年均直接损失是20世纪50年代的4~5倍[3-5]。
2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历史沿革
2.1 我国古代防灾救灾制度
先秦r的典籍《管子》把防治自然灾害提到治国安邦的重要地位,其防灾思想一直为后世所继承和实践。自秦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都把防灾救灾也就是“荒政”作为安抚民心、巩固政权的一项基本国策加以实施。中国最早的灾害防御可能要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的大禹治水。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则筑堤修坝防治水灾,其中尤以都江堰为代表。正式的灾情上报制度始于秦国,宋代称作“诉灾”。到了明清代更加完备,报灾后还堪灾,按灾情大小划分等级,朝廷再根据灾情进行救济[6-8]。
2.2 新中国成立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制的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是按灾害不同分不同部门、按发生地不同分地区的相对单一的灾害管理模式,各部门各自在其管辖范围内独立负责相应的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属于“事后救灾”模式。“非典”事件后,政府逐步改变这种单一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采取中央统一管理、各部门联动的灾害应急模式。中央层面上,国务院是我国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2005年成立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气象部门最高应急指挥机构也是气象灾害专职办事机构。地方上,各级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再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这样就把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常态工作纳入了管理,初步建立了分级别负责、分类别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3 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
3.1 美国救灾法律体制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气象灾害预警,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下属国家天气局(NWS)履行对全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以及气象管理工作的职责。美国鉴于其长久以来的法治理念,非常重视法律制度建设。它以《联邦民防法》与《灾害救助法》为母法,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形成完整的救灾法律体系。如将保险引入救灾领域,制定了《全国洪水保险法》,《联邦灾害紧急救援方案》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各项灾害紧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当然也包括了气象灾害救援的基本原则,这就为防治气象灾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土安全法》。确定国土安全部是美国的超级危机管理机构,这样就确立了美国分层应急救灾的管理体制。在联邦政府层面是由国土安全部负责全国灾害应急工作,州和州以下各级政府设有应急管理机构。除了完备的法律体制,美国政府在财政拨款中也充分考虑减灾资金。据联合国相关报告,国际减灾10年间,美国在减灾方面投资1 000多亿美元,大部分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加固及科技研发。
3.2 英国气象灾害防御管理
英国是个岛屿国家,其气候为典型的温带海洋性气候。英国气象灾害虽然较日美轻,但英国政府认为气候变化对国家的政策和基础设施影响很大,因而非常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建设。在法律建设方面,英国有《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是一部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综合减灾基本法,规定了气象部门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等相关义务。这部法律被国际社会认为是较为成功的灾害防御应对法。英国政府还一直把灾害防御作为预算重点,每年用于人道主义救助的资金达到6.5亿英镑。而在灾害发生时,采用独特的“金、银、铜”救灾机制。金层级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解决“做什么”,专人负责,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运作,该层级负责制定目标和制订行动计划下达给银层级;银层级负责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专人负责,直接管控所属应急资源和人员,根据金层级下达的指示进行任务分配,简单明了地向下传达命令;铜层级负责具体实施。这一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3.3 日本救灾法律体系及管理模式
日本在二战后由美国接管,因受英美影响,其法治化程度也比较高。而由于它独特的海岛国家性质,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其中气象灾害所造成的影响也十分严重。为应对灾害,日本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全球第一部关于气候影响的专门法律就是日本政府颁布的《气候变暖对策法》,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害,日本政府陆续出台了《气象业务法》《灾害资助法》《森林法》《防洪法》《海岸法》《灾害对策基本法》等法律。在《灾害对策基本法》中,对各种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应急对策、防灾规划、灾后救援重建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立法使日本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法可依,规范运转。在灾害防御管理方面日本政府的做法是国家成立防灾委员会,首相为主任,指导全国的防灾工作。下设各部门设专门防灾机构,灾害发生时既可统一又可各自灵活作战。为充分保障防灾、减灾的财政预算,国民收入的5%都用于防灾减灾工作。作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日本灾害防御体系在立法、管理实施方面都取得了理想的成效,以至于我国的台湾省基本“照搬”了其救灾防御管理模式。
4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道路
4.1 我国气象主管机构的沿革及法定职责
中国气象局前身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气象局,1994年更名为中国气象局,属于国务院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全国气象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具备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气象部门实行的是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同时结合地方人民政府领导的体制,是垂直领导、分级管理。气象主管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为政府提供气象防灾减灾决策服务,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做好气象保障工作。
4.2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
4.2.1 法律。2000年实施的《气象法》是第一部关于规定我国气象工作的法律,既是部门法又是实体法,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是效力最高的气象法律,更是所有气象法律法规的母法和上位法。
4.2.2 行政法规。2002年5月国家出台了第1部与《气象法》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是第2部与《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其他如《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防汛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相关气象内容的规定均构成气象法规的法律渊源。
4.2.3 各项地方法规。《气象法》出台后,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如云南、甘肃、河南、重庆、广西、、陕西、青海、宁夏回族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气象条例》。其他省份如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则出台了《实施气象法办法》。2006年9月,江苏省率先出台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福建省则出台了《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雷灾害防御条例》。至今全国各地出台的法规规章已达100多部,有效保障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开展。
4.2.4 政策性文件。除了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政策性文件也是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不可或缺的手段。这些年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国家气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2005年组织修订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试行规定》等一系列应急管理预案和制度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这些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5 目前我国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存在的不足
以上这些立法体现了我国气象灾害防御的中央与地方结合、专项与综合结合的立法特点,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之间互为有机补充,标志着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统的建设已初具规模。《气象法》和相关条例明确气象主管机构在气象领域活动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凸显了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地位。但是这个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不足。
5.1 未形成灾害防御综合体系
我国政府综合减灾机构缺失,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灾害防御综合体系。尤其是与外国相比,我国没有针对灾害而设的大部制,灾害管理机构都是单灾种管理部门,而在欧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5.2 轻防御,重救灾
欧美发达国家灾害风险管理都是以灾害风险评估为核心基础的,非常重视防御,灾害风险评估成为他们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基础性工作。而目前中国的国情是对灾害风险区划和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视度、强制力都不够。举个例子来说明灾害风险评估的作用。早些年曾在报纸上看到湖南某中级法院长期遭雷击,设施设备常遭损坏,以至于法院职工每天都提心吊胆去上班,当事人对法院也是望而却步。这种现象导致民间流言这是法院办案不公而遭天谴,这当然是迷信的说法。后来根据雷击事故调查分析才真相大白,原来法院当初在选址规划时,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进行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搬迁的新址地下是个矿场,有很多矿石,正因为这种特殊的地理构造,造成了其屡屡被雷击,最后不得不重新搬迁,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和不良社会影响。如果政府在规划选址时就能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因素,做好灾害评估工作,根本就不会发生这种所谓的法院办案不公遭雷击的奇谈怪象了。
5.3 民众防灾意识不强
受中国旧文化负能量如“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影响,不珍惜生命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不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为了方便将房屋建在河道上,导致房屋被洪水摧毁;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引发雷灾。或因财丢命,如在桑美台风袭击中,很多渔民舍不得渔船,不愿上岸导致最后船毁人亡。
5.4 灾害保险不全面
中国历来的管理思想是一种“万能政府”的思想,其实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既具有个人性,又具有社会性。相应的法律法规缺少对个人责任的要求,侧重于对政府灾后救济的依赖,民众的风险自保意识不强。灾害保险没有普遍化,其他社会力量如社会保险、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等民间力量参与也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规定。
6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的建议
6.1 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尤其是2015年以来以简政放权为主要特征的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很快,要求非常严格。2015―2016年短短1年,国务院就陆续下发了〔2015〕31号、国发〔2015〕58号、国发〔2016〕11号、国发〔2016〕39号4个文件,针对气象部门的防雷法律法规进行了改革,最终决定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新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面对国家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国气象局坚决贯彻执行。在这样的背景形势下,修订或废止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就成了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的必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关于防雷的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其他相关条文为适应新的形势政策也做相应变动,以前出台的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关于防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都要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二是出台地方法规。比如制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条例,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规范风险评估的范围、管理、监督,健全灾情调查机制,形成风险调查、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合一的评估体系,推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延伸。厘清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单位、公众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明确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的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地位,并制定相应的罚则,强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样就可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前文所述的法院遭雷击事件的发生。还可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法、气候资源条例,通过这些法规的制定,推动对如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参考国外先进制度,建立我国的灾害保险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形成不同层次分散承保风险体系。气象部门可以会同保险部门建议政府尽快制定《重大灾害保险法》,设计单独的各种气象灾害保险条款,积极在城市推行。
6.2 强化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权责
综上所述,要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在修改和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时笔者认为,要在条文中明晰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中的责任、监督、执行等法律问题。强化气象部门的地位,划分事前主体和事后主体的责任。厘清气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应承担各自的责任划分。突出灾害防御的重要性,确定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主导地位。《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在法律上确立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此原则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根据《条例》第十条规定,明确了气象部门是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主体,政府要根据气象部门的评估结果来划定风险区域。第十一条明确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气象部门的职责,地方政府应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在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都应当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通过以上这几条的相互印证,不难得出气象部门是法定可以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调查的机构。但没有明确突出气象部门的地位,《条例》没有明确其他机构如果开展此项工作的非法性,没有确立进行灾害评估的必要性,这些问题在修改《条例》和制定相应法规时应引起重视,强化气象部门在这方面的主导地位。明确各部门、单位、企业在灾害防御工作中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明确灾前、灾中、灾后影响的评估主体及相关责任,明确监督这些行为的责任主体。从而建立一套完整机制,明细责任的运行,使气象部门责任运行机制细化、相关部门责任运行机制细化、企业责任运行机制细化。
6.3 加强法律的实施
《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和其他部门法以及地方气象法规已基本构建了气象灾害方面的防御管理体系。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价值也在于实施。法律必须被信仰,才有它存在的价值。如何贯彻实施法律,把法律落实到位,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2点。
6.3.1 建设强有力的法治队伍。孟子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明代著名能臣张居正认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必须要靠人执行。执行法律的人必须具备专业法律素养,既要有专业法律知识又要熟悉气象业务。可惜的是气象部门在法治队伍建设这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以湖南为例,气象部门从市级开始往下的基层部门都没有专业执法人员,很多人都是兼职搞执法,很多法规科长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对法律政策都很难领会到位,甚至有的领导也不是很懂,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地方将执法作为创收手段,过分重视其经济效益,忽视了气象防灾减灾这一公共职能,这对气象法治工作的开展非常不利。要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还需要加强法治理念建设。首先要设有专门法制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员,培养气象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开展气象灾害管理讲习班或研讨会;每年进行执法培训,强化法律学习。增强与国外、其他地区的信息交流与交往,组织必要的外出考察,交流探索灾害防御、气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总体经验。
6.3.2 加强宣传。对气象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反复宣传,增强公众对气象灾害防御的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电子出版物、广播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自救、互救等常识的讨论,在广场、街道、小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更好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7 参考文献
[1]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N].人民日报,2010-02-03.
[2] 殷春生,刘浩.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对策研究[C]//厦门:第28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2011.
[3] 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N].人民日报,2016-06-29.
[4] 肖瑜.建立重大灾害保险制度刻不容缓[N].四川政协报,2008-07-26.
[5]成秀虎,王卓妮.r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理论模型初探[J].灾害学,2012(4):117-121.
[6] 林俊君.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法律化探析[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0.
[7] 辛吉武,许向春,陈明.国外发达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现状及启示[J].中国软科学,2010(增刊1):162-171.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6
关键词 气候风险;都市密集区;适应;参与式分析法;上海
中图分类号 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11-0006-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11.002
近年来,气候极端事件频发,人口和产业相对集聚的都市密集区正在遭遇日趋严重的气候风险挑战。气候变化影响的事实与脆弱性评估已经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目前的气候风险研究多集中在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1-2],即对风险的量度和评估。但理想的风险管理是尽可能地将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优先处理,即风险管理的绩效关键在于优化抉择的过程。
本文选择上海为研究对象,试图在评估都市密集区气候风险驱动因素的特殊性基础上,采用参与式分析法研究其气候风险的优先行动领域。
1 问题与背景:都市密集区气候风险凸显
中国的城市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高潮期,城市发展的中心集聚化和区域集群化趋势日益明显,并形成了以特大、超大型城市为核心,若干不同规模的城市(镇)相对集聚发展的都市密集区。都市密集区具有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密集、城市空间格局紧凑等特点。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唐为例,三大都市密集区在2%的国土面积上,集聚了超过12.5%的常住人口,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37.7%[3]。但快速的城市化与频繁的气候灾害相互叠加,不断加剧都市密集区的气候风险。一方面,膨胀的人口和集聚的工业生产,消耗大量能源,使得都市密集区与周边地区的局部气候相比,呈现出“热岛”、“雨岛”、“干岛”效应,增加了区域气候风险因子的危害性;另一方面,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海平面上升、热浪、干旱、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灾害等越来越频繁,规模庞大的都市密集区域,更容易遭受灾害,其发生机理和表现形式也更加复杂,灾害风险预测和管理的难度较大[4]。
如在气候变化背景下,海平面上升使海水从地下潜渗和地面浸渍进一步加剧。2011年春夏之交,受长江中下游50年来最严重旱情影响,长江来水量严重不足,约减少50%。长江水量不足就引来海水倒灌,使上海在5月出现了原本在冬季才会出现的罕见严重咸潮。2011年4月19-29日,上海经历了“历史同期之最”的咸潮,持续了9天16个小时[5]。
高温热浪是气候变化和城市化共同作用的典型性气象灾害。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7月,广州在高温酷暑中有39人热死,他们中大多数是弱势老人;2010年,江淮、江汉、重庆、贵州东部、四川东部等地区持续出现35 ℃-37 ℃的高温天气,由于高温应对机制空白,持续酷热挑战医疗、供电等公共服务系统。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暴雨洪涝也正成为都市密集区频发的气象灾害。2011年长江中下游流域先后多次遭遇强降雨过程,局部洪涝灾害造成城市电力中断、交通瘫痪、污染扩散、食品供应链断裂、工农业生产受损等,极端气候事件“牵动”了脆弱的城市系统功能。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可见,尽管都市密集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也较为完善,但其作为巨大的承载体,更容易遭受重大灾害损失。 因此,都市密集区的气候风险分析和适应能力建设是必要且亟需的。
2 都市密集区气候风险特征
2.1 气候风险的影响因素
所谓气候风险(Climate Risk)是指气候变化危险(Hazards)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造成的各种具体的负面影响(如作物减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6]。直接的气候风险是指极端气候事件、未来不利气候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损失;间接的气候风险是指气候变化风险影响与承灾体脆弱性之间相互作用而导致的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可能损失。
气候风险由许多因素决定,包括:灾害频率、人口以及经济发展、教育、环境品质、卫生设施等因子的气候脆弱性[7]。其概念性公式如下:
风险(R)= f{气候危害发生概率(H);暴露程度 (E);适应能力(AP)}(1)
从公式看,气候风险来自三个层面。一是气候灾害层面,即气候致灾因子及其致灾频率。其包括:长期的气候变化,如温度、降水,海平面上升等;以及短时间的气候灾害,如干旱、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台风)、沙尘暴、低温冷冻害和雪灾、雾、雷电、高温热浪、酸雨等因子。
二是区域系统在气候变异中的暴露程度,即人口和社会经济环境受到气候异常的影响程度。暴露程度越高,其遭遇气候异常影响的可能性越大。暴露程度主要取决于区域所处的地理位置(如:距离川河的距离)、区域的人口密度和人口结构(脆弱人口比重)、脆弱性产业比重(如水利、农业和粮食安全、林业、健康和旅游业比重)等。可见,决定系统暴露性的因素与城市化的水平、区域的集聚度和工业化水平相关。
三是区域系统的适应能力。系统的适应能力不仅体现在“硬能力”如:气候防护基础设施(土地规划、农田保护、建筑加固、防护堤坝等)、气候容量(森林覆盖率、资源环境容量等生态支撑能力)、人口和经济恢复力(卫生医疗、可支配财政收入等)上,还体现在制度和治理的“软能力”上,如:气候风险认知水平、气象防灾减灾教育、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以及灾害保险体系建设等。
2.2 都市密集区气候风险的特征分析:以上海为例
都市密集区的气候风险受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其暴露程度、脆弱性以及成灾机理等气候风险特征具有一定特殊性(见表1)。以上海为例,从4个维度如气候致灾因子、城市生态因素、社会经济因素、人口因素,分析都市密集区气候风险的特征。
(1)气候致灾因子。主要指不利气候事件发生的频
率,以及可能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
东端,海岸线长约172 km,而上海境内地势平坦,且地处环太平洋沿岸的主要自然灾害带,每年自然灾害较多,尤其是洪涝灾害最为突出。基于上海市气象局的气象数据和灾情数据,上海市的主要气候致灾因子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和大风(见表2)。其中,暴雨洪涝、台风和雷电的致灾频率较高,台风和暴雨洪涝对上海农业发展的影响最为突出,雷电导致年均死亡人数最高。
(2)生态环境因素。生态环境的恶化或城市生态服务功能的减少,可能降低生态系统恢复力[8]。尽管自2003年以来,上海中心城区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总量呈现出缓慢上升趋势,特别是绿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加幅度加大,增长率为19.45%。但较60年前的生态服务价值总量,已经减少了87.96%[9]。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
规模不断扩大,其高强度的开发,对城市生态环境容量提出
严峻挑战,其中,水环境、耕地和生态多样性的服务功能显著下降。以水为例,上海城市在长期高强度开发的驱动下,大量河道被填埋,河道淤积情况严重,河网水系呈现锐减趋势,1990-2009年期间,上海市河网密度由6.5 km/km2降至3.4 km/km2,河面密度下降了67%,其中200-1 000 m的中小河道消减最快,占总消亡河道的60%[10]。在土地利用方面,激增的土地需求,造成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强度的不合理化,同时加剧城市环境容量的下降。如耕地、土壤、水面等逐渐减少,城市的不透水表面不断增加,加剧了城市热岛效应。上海城区人口规模每增长100万人,可导致热岛效应强度增加0.91℃[11]。而土地的立体化使用使城市建筑密集,大气扩散能力降低,上海城区气候环境的脆弱性增加。从图1看,上海市对于气候敏感地带主要分布在河口的沿岸、水源地和生态湿地等生态功能型区域。
注:深色区域为上海气候脆弱区,包括:崇明岛东南部河口湿地、淀山湖及周边淀泖洼地,黄浦江及沿岸缓冲区、上游水源地,南汇东滩、杭州湾北部岸线、以及主要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
资料来源:王祥荣.河口城市气候变化脆弱性评估.2008,7.
(3)人口因素。气候风险的人口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人口密度和脆弱性人口结构。在人口密度方面,2010年上海的人口密度已经膨胀至3 632人/km2,比2000年的2 588人/km2增长了40.3%,成为全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而上海5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占全市总面积1/10的中心城区[12],最为密集的虹口区人口密度高达36 299人/ km2,黄埔区、静安区和卢湾区的人口密度也都突破30 000人/ km2。内密外疏的人口分布格局给中心城区的基础设施、各种资源供应和防灾减灾带来巨大压力,增加了城市暴露于气候异常的风险。另一方面,上海的人口结构也存在气候风险的不利因素。上海气候脆弱的潜在人口(17岁以下少年和60岁及以上老年)占总人口比例的33.8%,且80岁以上高龄人口呈现出增长态势。这些因素都可能会导致上海灾害风险的增加。
(4)社会经济因素。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2011年,全年生产总值17 165.98亿元,其中工业产值贡献率占66.6%,但上海的大型工业如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新城机械装备业、外高桥电厂、石洞口电厂、上海化学工业园区等,主要集中在沿江沿海的气候脆弱带。泰国多数工业特别是汽车制造业也多“临江而建”,而2011年的洪水直接冲击了泰国的经济命脉,并造成4 750亿泰铢工业损失和1 480亿泰铢的出口损失。可见,上海的工业发展同样存在潜在受灾风险。一般而言,农业是主要的气候脆弱性产业,上海年平均农业受灾面积为16 549.9 hm2,但由于农业产值仅占上海生产总值的1.67%, 上海农业受灾损失对城市经济发展命脉影响不大。
3 基于参与式研究的上海市气候风险分析
3.1 参与式利益相关者分析法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气候风险适应性政策研究多基于脆弱性评估模型和成本-收益分析[13-15]。脆弱性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可以帮助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行之有效的气候适应行动方案,但成本-收益分析只能评估预期政策的经济可行性或已经实施政策措施的经济效率,该种分析方法无法为非货币性适应收益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为此,笔者拟应用“参与式利益相关者分析(Participatory Stakeholder Analysis)”方法来探讨上海气候风险的适应措施和优先行动领域。
基于“参与式利益相关者分析”的气候风险评估和适应性政策探讨目前较为少见。所谓“参与式利益相关者分析”是指让利益相关者通过参与打分排序、画“关系树”图等研究活动,来评价他们在发展干预中的相应兴趣、需求、能力和影响(权力)等,从而确定如何才能使得各利益相关方在发展干预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相互协调。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活动的利益相关者们不是被分析的对象,而是研究团队的成员,参与分析他们自己的生存状况、处境风险、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行动方案。 因此,“参与式利益相关者分析”过程也是利益相关者的认知过程和行为改善过程,而研究成果则充分体现利益相关者的视角、观点、现状与需求[16]。
利益相关者包括发展干预中的主要角色(actor)和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本研究以上海为例,界定利益相关者为三组群体:一是市政管理机构,他们是上海都市气候适应行动的主要干预者和实施者,即actor角色,包括:城市规划、水利、交通、医疗卫生、林业、减灾(三防办,应急办等)多个政府部门;二是气象领域专家,主要包括上海气象局工作者、气候应对的相关科研人员;三是社区居民,选择徐汇区部分居民为研究样本。
参与式行为性研究的工具包括:半结构性访谈、图解(问题树图、决策树图等)、打分排序、关键指标(目标的、成果的、绩效的等)和案例研究等。本研究中主要应用了前三种分析工具,即:访谈、打分排序和图解方法。
3.2 利益相关者对上海气候风险的认知
对上海市公共管理部门(政府)、气象工作者和社区分别开展访谈,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认知和直接感官,了解他们对气候风险的关注领域。访谈结果如表3所示。
气象工作者更多关注气候变化的特征和致灾因子,特别是风暴潮、高温、洪涝、冰冻、干旱和雷电等让他们印象深刻。市公共管理部门主要关注了气候风险的社会经济影响。如:“台风暴雨导致户外广告、树木倒塌,影响交通运营”、“风暴潮导致市区垃圾无法航运至南汇老港填埋场”、“城市积涝”、农作物受损、人员伤亡等。社区居民主要关注气候风险的影响结果,即气候风险的损失。比较三组利益相关者的访谈结果,他们均认识到台风、暴雨和高温是上海的主要气候风险,且居民从自身感受的角度提出,高温(如热浪)对老人和儿童的健康影响更为显著。气象工作者表示基于气象监测技术水平,目前台风和高温的气象预报准确率较高,暴雨的预报准确率相对偏低,但高温的预报和预防的行动措施尚待加强。而防洪防涝是市政管理部门主要关注的适应性问题。
整体而言,政府和公众对气候风险的认知差距较大,特别是居民对气候风险的认知呈现“依赖”心理。访谈过程,居民们表示在参与调查之前“感觉气候变化和我们没有关系”,“这是全球性的问题和政府的工作”、“我们没有什么可以做的”,可见居民对气候风险认知的不足,也是导致都市密集区气候脆弱性的因素之一。
3.3 上海气候风险的影响分析
对应对气候风险影响的部门,即:上海市政管理部门和上海市气象局,通过打分排序方法来评价他们认知的气候变化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见表4,表5)。
从参与式评估的结果来看,市政管理部门和气象专家都认为上海气候致灾因子为台风、高温和暴雨,而它们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集中在交通运输、能源、农业和城市积涝。但是气象专家和市政管理部门的认知存在差异。气象专家认为上海农业生产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最大,其次是能源供应和交通运输。但市政部门对农业受气候风险的影响缺乏认知,他们也表示上海在农业气候风险防范方面的投入较少。市政管理部门认为城市交通和能源受气候影响的潜在风险最大。上海作为能源输入型城市,所需能源资源基本上全靠外省市输入或从国外进口。因此,气候变化对上海能源供应和安全的影响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考验。
3.4 上海气候风险的适应需求分析
气候适应是指生态、社会和经济系统对实际或预期的气候变化影响作出的一种调整反应[7]。潘家华和郑艳将适应的方法分为工程性、技术性、生态和制度性三种类型。工程性适应活动主要包括修建水利设施、环境基础设施,
跨流域调水工程等;技术性适应包括研发农作物新品种、开发生态系统适应技术等;制度性适应指通过政策、立法等制度化建设,促进相关领域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如碳税、流域生态补偿、科普宣传等措施[17]。
调研结果发现,上海市政管理部门和居民对气候适应需求的认知存在差异。上海居民认为高温和暴雨对自身的影响最大。通过访谈发现,上海多数居民对市政府的城市积涝治理工作较为满意,但认为上海市应对高温气候的措施,如气象异常的早预报、医疗救助、用水用电压力缓解、热浪危害知识普及等还有待提高。
上海市政管理部门认为台风和暴雨对基础设施的影响最大,因此,其对暴雨洪涝的适应举措较为关注。从图2看出,上海适应暴雨洪涝灾害的需求主要是增量型适应,即在对原有适应措施的基础上作增量投入。
以上海应对暴雨洪涝的工程性措施为例。目前上海在城市排水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经进行了较大投入。截止到2010年,全市共有公共排水管道11 488 km,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自2008年以来,上海积极开展道路积水点的改造工程。现在每年市区所有排水管道平均会疏通2次,排水管道的排水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但由于上海市区铁轨交通的规划,挤压了地下排水管道的敷设空间,甚至常常会导致排水管位被迫下穿、上穿、改道或者截断,从而影响排水能力。总体而言,上海的排水系统建设仍然滞后于城市发展。此外,上海由于城市化引起的透水面积不断增加,减少了集水区地表的入渗能力和滞蓄能力。因此,上海需要改善城市集水区的规划,强化河道治理和河道沿岸生态修复工程。
在暴雨的气候风险分析中,不同部门的管理者对上海城市的制度性适应措施提出了相关建议。上海气象专家表示,为增加城市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除了气象的常规预报外,气象影响预报包括气候对呼吸系统疾病等的健康影响预报、航空气象预报、农业影响预报等需要加强;建交委、水务局等管理者认为,尽管上海已经出台《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但城市灾害预警系统有待在交通、极端气候事件等的应急处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农业部管理者认为农业气候适应除了增加和改良农产品种类外,应注重农业和商业相结合的金融衍生品发展,如农产品保险。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专家表示,上海的物资比较丰富,但是在应对灾害的物资储备和应急物资供应管理方面存在软肋。社区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相关教育宣传比较滞后。从上海11·15大火等次生灾害的案例中,已经反映出居民灾害防范意识、逃生意识的薄弱,因此,需要加强城市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突发性公共灾害检测和预警的能力,并加强对民众的灾害防范教育。
4 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建议
4.1 上海市在城市增量型适应建设方面具有较大空间
如加强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耦合发展,将城镇体系的规划与区域性公共交通体系结合,控制无序出行,降低交通的能耗;通过开展气候影响预报项目等制度建设,提高了交通系统在极端天气下的适应能力,提出气候变化对重大工程、城市建设、人体健康等的影响及相应的应对措施;通过技术培育,加强气候变化背景下农业种植区划和作物种植气候适应性分析,培育抗逆性强、高产优质的作物新品种,采取防灾抗灾、稳产增产的技术措施预防可能受气候影响而加重的农业病虫害;通过生态保护和改建等工程,提高城市河道、绿地等的生态环境容量。
4.2 政府气候适应建设的投入要充分体现公众对气候适应的需求
如居民对高温热浪的关注。高温天气是一种特别的灾难,特别对穷人、老人、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容易造成影响。高温天气作为上海的重要气候影响因素之一,已经对城区居民的生活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上海政府应该重视日益频繁且日益漫长的高温气候影响,并建立一套城市热灾管理体系,并逐步完善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和保障制度。
4.3 加强“防灾型社区建设”,降低人口脆弱性
“防灾型社区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增强自救能力,而且有助于增进公共部门、气象专家和公众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适应性建设的公众参与程度,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气候治理结构。“防灾型社区”建设首先要确定不同社区的气候风险,对社区的气候脆弱性领域和适应能力进行排序,从而制定社区减灾计划。此外,在防灾型社区的适应性建设投入方面,即要弥补社区欠缺的常规型气候适应设施,如:社区公共空间的规划改造和绿化带建设、减少贫困人口、增加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点等。也要充分利用社区的现有公共资源做好适应性增量建设,如:危房改造、大型公共空间设置防灾设备等。
4.4 在开展气候适应行动的同时,注重城市规划对气候减缓和适应的协同效用
一方面,上海的社会经济和生活方式呈现典型的能源强依赖,应通过推进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加大垃圾回收处理和生态综合治理力度,建立绿色工业体系,推动产业的低碳化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朝着低碳方向转型,从而转变上海发展对能源强依赖型为弱依赖型。另一方面,应通过合理的城市发展规划,解决地下空间不断被发展的电力、热力和电信等管道占据的问题,推动下排水管网的设计改造;通过合理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强度的合理化,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现象,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气候环境;通过合理规划,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遏制水面率降低的趋势和保障河道通畅,降低城市硬地化率,提高城市气候影响的生态恢复力。
5 结论与讨论
基于以上分析,都市密集区的气候风险主要在于4个方面:一是处于沿海气候高敏感带的都市密集区,也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风暴潮、海平面上升、咸潮入侵等危害不断增大,不断威胁城市生命系统;二是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密度不断增加提高了人口的暴露程度;三是气候变化和大规模城市化对生态系统的叠加影响,导致环境恶化和资源短缺加剧,生态恢复力不断下降;四是都市密集区多处于工业化进程,尽管对气候变化敏感的农产比重下降,但密集区工业发展对能源、水资源的需求等呈现出强依赖,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存在气候变化的不适应性。
都市密集区的城市生命系统较为完善,但面对日益频繁的气候风险,需要开展增量型气候适应,特别是生态型适应、技术型适应和制度型适应需求较高。目前长三角区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脆弱的区域之一,因地制宜地实施生态型适应措施不仅可以减缓暴雨、热浪等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而且可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增加城市环境容量,降低城市化在气候风险中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城镇体系中土地利用、交通和产业发展的合理规划对城市气候的减缓和适应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此外,对上海的适应需求分析表明,不同的利益群体对气候风险的感知和适应需求不同。因此,城市气候风险的综合防御性工程建设不仅需要资金支持,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鼓励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致谢:潘家华研究员、郑艳博士对该文提出宝贵意见;石尚柏研究员、王建武博士、周亚敏博士、段凤华博士,上海市气候中心等单位在调研和数据收集方面提供了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王祥荣,王原.全球气候变化与河口城市脆弱性评价:以上海为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Wang Xiangrong, Wang Yuan. Global Climate Change and Vulnerability Assessment of Estuary City:A Case Study of Shanghai[M]. Beijing: Science Press, 2010.]
[2]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科技司.适应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研究[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Department of Social Development in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on National Strategy of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M]. Beijing: Science Press, 2011.]
[3]牛凤瑞,潘家华,刘治彦.中国城市发展30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Niu Fengrui, Pan Jiahua, Liu Zhiyan. The 30year Urban Development in China[M]. 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cademic Press. 2009. ]
[4]郑艳.适应型城市:将气候风险管理纳入城市发展规划[J].城市发展研究,2012,19(1): 47-51.[Zheng Yan, Pan Jiahua. Resilient City: Mainstreaming Climate Risk Management and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 into Urban Planning[J]. Urban Studies, 2012,19(1):47-51.]
[5]世界自然基金会.河口城市气候适应性探索的国内外进展[R].上海:WWF上海办公室.[World Wild Fund.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Research Progress of Climate adaptive Exploration in Estuary City[R]. Shanghai: WWF in Shanghai Office.]
[6]UNDP.Adaptation Policy Framework[R].2001,
[7]Smit B, Wwandel J. Adaptation, Adaptive Capacity and Vulnerability[J]. Global Change,2006,16(3): 282-292.
[8]Bruneau M, Stephanie E Chang. A Framework to Quantitatively Assess and Enhance Seismic Resilience of Communities[J]. Earthquake Spectra, 2003,19(4):733-752.
[9]程江,杨凯,赵军,等. 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的上海土地利用变化影响评价[J]. 中国环境科学,2009,29(1):95-100.[Cheng Jiang, Yang Kai, Zhao Jun, et al. Impact Assessment of the Land Use Change in Shanghai Based on Ecosystem Service Value[J].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2009,29(1):95-100.]
[10]徐启新,杨凯,许世远. 上海高速城市化进程对水环境的影响及对策探讨[J]. 世界地理研究,2003,12(3):54-59.[Xu Qixin, Yang Kai, Xu Shiyuan. Study on Waterenvironment Effects and Counter Measures for Highspeed Urbanization Process in Shanghai[J]. World Regional Studies, 2003,12(3):54-59.]
[11]王桂新,沈续雷. 上海城市化发展对城市热岛效应影响关系之考察[J].亚热带资源与环境学报,2010,5(2):1-11.[Wang Guixin, Shen Xulei. On the Relationship betewwn Urbanization and Heat Island Effect in Shanghai[J]. Journal of Subtopic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0,5(2):1-11.]
[12]彭希哲. 人口发展与城市公共安全[N]. 解放日报,2005-01-17. [Peng Xizhe. Population Increasing and Urban Public Security[N]. Liberation Daily, 2005-01-17.]
[13]World Bank. The Economics of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OL/R]. A Synthesis Report. http:///EXTCC/Resources/EACC_FinalSynthesisReport0803_2010.pdf
[14]Keating A, Handmer J.Options for Assessing the Cost of Climate Change for Adaptation Policy in Victoria[R]. Working Paper.
[15]Parry M. Assessing the Costs of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 A Review of the UNFCCC and Other Recent Estimates[R]. London: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16]李鸥. 参与式发展研究与实践方法[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Li Ou. Participatory Development Research and Practices[M]. 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cademic Press, 2010.]
[17]潘家华,郑艳. 适应气候变化的分析框架及政策涵义[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10):1-5.[Pan Jiahua, Zheng Yan. 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on Adapting to Climate Change[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0,20(10):1-5.]
Climate Risk and Adaptation Strategies in Metropolis Dense Areas:A Case Study of Shanghai
SONG Lei1,2
(1. Institute for Urban and Environmental SCASS, Beijing 100732,China;
2. China Executive Leadership Academy Pudong, Shanghai 201204, China)
Abstract Frequent extreme climate events are increasing climate risk and challenging adaptive capabilities in metropolis dense areas. The vulnerability assessment and the demands for adaptive capabilities are the crux of climate risk management and policymaking decisions. This research had emphasis on the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of climate risk as well as the impact factors of vulnerabilities. Furthermore, grounded on the approach of participatory analysis, the case studies in Shanghai had been carried out, which reflected how different the stakeholders had the perception of climate risk and the demands of adaptation. The main hazard factors of climate change in Shanghai focused on the typhoons, rain storms and heat waves, which had impacts on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cluding the transportations, energy supply,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urban waterlogging. The participatory stakeholder analysis in Shanghai depicted the different adaption demands. The communities in Shanghai emphasized the adaptation demands for heat weaves. The meteorologists paid more attention on the agricultural climate adaptation. Compared with the formers, Shanghai municipal managers would rather pay more concern on flood risk management. The research outcomes discussed the force driving factors of metropolitan climate risk including coastal geographic location, the population vulnerabilities (aging and highdensity population), ecological vulnerabilities (the degraded ecological bearing capacities and resilience) and the vulnerabilities of economic structures. All in all, the metropolitan areas should build more incremental adaptive capabilities. In Shanghai’ case, it should highlight adaptive capabilities building in communicate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s.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7
城市环境分析。城市生态环境分析: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生态环境也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工业三废、生活污水、城市交通、扬尘等造成的环境影响已经受到国家乃至世界的关注。碳排放,硫化物以及氮氧化物的沉降,PM2.5等成为了城市气候环境中的特殊因子。城市局地气候受其下垫面和人类活动影响,也同样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城市人文环境分析:我国人口众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得出中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工业及经济领域主要在城市发展。2009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45.68%,2011年我国城市化比重首超50%。城市面积虽小,但人口密集,工业集中,是人们生活的重要舞台。人们在解决温饱之后,自然会对周边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每日出行、工作、娱乐活动等都受该地区气候环境的影响,城市气候变化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城市社会环境分析:城市是区域发展的经济中心,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区域经济水平的提高,又促进城市的发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体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的政治、经济、环境影响举足轻重。为了响应国家对我国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世界对中国环境问题的期待,城市气候变化已被纳入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法,修改对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城市气候可行性论证背景。城市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指出,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加强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管理,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有助于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避免或者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或者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的影响。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等。适用范围:《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另外,该方法明确指出: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下列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规划或者建设项目概况;基础资料来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说明,通过现场探测所取得的资料,还应当对探测仪器、探测方法和探测环境进行说明;气候可行性论证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方法;规划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气候背景分析;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出现概率;预防或者减轻影响的对策和建议;论证结论和适用性说明;其他有关内容。
国内调查分析。根据应用气候室主任和国家局预测司数据的统计,2005年至2010年间,气象部门共开展了988项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主要集中在风能太阳能电站选址、核电、城乡规划、交通设施、火电空冷等领域。其中风能太阳电站选址所占比重最大,占总数的40%,其次为城乡规划,占11%,核电占10%,交通设施和其他类占9%,地方政府行业规划类占8%。而火电空冷、输变电线路、大型水利工程类所占份额较小。其中,一些省市的论证工作经验丰富、自成风格,北京在城乡规划领域、广东气候可行性论证在核电、风能选址以及大型交通设施领域的工作较为突出;吉林、辽宁省在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选址方面开展较好;浙江和湖北在大型交通设施领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比较有特色等。这些地方有的经验可以借鉴,有的具有地方性,没法借鉴。
北京市气象局发展现状。项目进行情况调查:目前,北京市气候中心主要就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分散式风电场选址方面做些工作,而在其他的如桥梁、核电、火电空冷、大型水利设施、输变电线路方面没有涉猎。参与项目:项目来源,北京市气候中心所做的气候可行性论证,主要在城市规划方面做得较多,项目总负责单位一般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气候中心属于他们一个项目的诸多子课题之一。气候可行性论证中包括的分析项目:就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而言,基本是气候背景分析(常年气象资料、污染资料、研究文献等,对资料进行整理和统计计算分析。给出气温、风向、风速、降水、日照的变化和特征。另外提供气象灾害如暴雨、大风等的演变趋势和特征等);污染背景分析(空气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特征);针对性的计算(利用数值模拟方法,对重点污染企业或者规划用地方案进行计算,给出平均天气条件下和静风条件下的污染物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为空间布局的调整提供依据);规划空间发展建议(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对城市空间发展、发展定位方面给出建议,即对空间是否适合产业发展给出判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目前很多项目,北京市气候中心没有涉及。如核电、大型桥梁等,这在其他很多地区开展的很好。
未来项目发展前景。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必要性:环评在中国已成为环境保护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制度化保障,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目前,国际上对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因素融入环评中的意义已达成共识。中国作为对世界经济、环境具有重要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应对世界对环境问题的发展需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法,修改对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如何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机遇与挑战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层面,并鼓励政府、公众、企业、各类组织参与其中。
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可行性——案例分析:表1可见,总体而言,气候影响评价中,能源消费、碳排放、气候对水环境影响以及极端气象条件下的环境风险是目前环评中做最多的部分,也是应对国内对环境要求的具体体现,包括资源利用、环境风险评估以及温室气体排放三大区块。
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可发展性:目前国内在环评加入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实践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大致分为如下:仅在战略环评层次开始尝试融入气候变化因素,而建设项目区块没有很大建树;各规划部分和企事业单位与国家有关要求缺乏相关共识;气候可行性论证在环评中仍缺乏实践经验鉴于此,气候可行性论证在国内还是有很大发展空间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系统化,建立一套全面、专业的评价体系。并通过与本公司合作,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深入到其他类型的环评、规划中,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项目商业策划
组成“气候可研组”,大致有以下几项: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客户进行合作洽谈、根据客户需求拟制方案、协议签署费用收取、产品分类制作、产品后期美化包装、后期服务等,见图1。市场信息收集:根据全国各省已成功合作的项目进行目标客户的类别归类探究,与相关政府组织协会建立联系,收集可利用的项目资源,有方向性地对市场进行宣传、开发。意向客户合作洽谈:对有意向合作的客户进行洽谈,确认客户服务意向。收集了解客户具体需求,对项目进行分析,为服务分类定性,分析产品制作成本、商讨合作形式、期限、费用等问题。制作合作方案:结合初步洽谈结果,进一步专业细致地咨询客户对产品内容、服务详情的需要,对产品制作部分加以讨论,撰写针对客户需求的合作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服务产品内容简介、服务人员职责分配等实际操作相关事宜,拟制作合作协议,进行服务费用的预算。协议签署与费用收取:与确定合作意向的客户进行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客户缴交服务费用。产品分类制作:根据双方核定的合作方案,进行产品分类,按照职责管理范围,共同合作制作完成。最终进行产品整合,达到客户满意标准。产品后期美化包装:对成品进行美化包装,可适当聘请专业包装公司负责,使产品美观、精致,具有更佳的视觉感,增加产品价值。后期服务:包括产品寄送问题、应对客户对产品可能产生的疑问、客户后续需求等,最后对产品效果进行反馈调查,协助进行产品升级和完善,协助科学研究。增强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通过气候论证专项的开展,加强多门类专业知识的积累、技术方法的引进、科学问题的研究。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涉及各行各业,要求也不尽相同,要根据不同行业、项目的具体要求,针对其最关心气象条件,开展论证和评价工作。尽早建立专业理论和业务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客户的反馈意见,以及国家气候中心、兄弟省份气候中心已取得的服务经验,尽早开展工程气象理论研究,总结已有的气候论证服务经验和技术方法,建立针对不同行业的气候论证服务理论体系。加强法律、法规、规范的保障作用:为了进一步细化《气象法》有关规定,应制定出台一个关于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办法或细则,明确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结论的表现形式及法律地位。
为避免和解决目前专业气象服务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责开展气候评估专业气象服务。市场开发组(8~10人):从事气候评估专业气象服务的市场开拓工作。技术保障组(3~5人):从事气候评估专业气象服务的业务保障服务工作。产品研发组(2~3人):从事气候评估专业气象服务的新产品研发工作。
(1)城乡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利用、主体功能区划等有关规划。
(2)区域性开发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等有关规划。以上(1)、(2)工作在气候中心已有展开,主要是与政府部门、设计院等相互接洽完成。
(3)资产评估:开展气候资源评估和详查,对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建议参考,结合其具体项目和内容,开展专项和系统性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和有关研究。如太阳能、风能资源评估等。资产评估主要应用于普查和评估、及资源利用前景预测等方面。一般几年一次,耗时长。这类项目有很大局限性,数目少,发展前景不乐观。
(4)重大工程项目:服务对象一般是针对单一的、投资巨大或很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气候可行性论证和保障服务。例如核电厂、大型桥梁、水利电力开发、输电线路等。这部分在气候中心没有涉猎,主要原因是这类工程项目地方性很强,北京地区没有核电、太阳能等大型厂地。但北京市其他建设项目诸多,各类建设规范化程度高,气候论证和服务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发展空间极大。因此需要万云公司先从北京市大型工程项目入手,向他们宣传我们气象部门承担该项工作在资料、专业知识、人员队伍、从业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待到形成完整的评价体系时,可以延伸到其他省市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中。
经济目标
在双方共同协商与合作的基础上,将气候可行性论证课题以新合作模式发展,分析总结市场客户方向,在今年年底将服务产品投入市场,并大力推广、发展,争取在3年内发展成为成熟的专业气象服务项目,形成专业的服务体系、拥有完善的团队组织、创造稳定的经济收益。
收费标准及利润分配
收费标准:根据完成项目大小及以往经验,以总体年度目标销售额为目标,多方面考虑附加产生的劳务、差旅、外聘等运营费用,由双方共同协定。利润分配: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及收益情况,初步制定如下分配方案:企业销售托管:建议发展初期采用。接洽到项目后,项目资金按一定比例分配。按照市场开发、产品制作分别分配,项目进行中产生的产品制作、实地考察、数据采集、外聘人员等运营费用单独结算报销;成立专业公司:发展稳定后,可考虑成立气候评估气象咨询服务公司,日常接洽项目获得的资金独立经营,参考以往收益总额,以年度为单位,上缴一定数额,其余资金独立支配运营,主要支付项目合作产生的实地考察、数据采集、外聘人员、差旅通信公关等公司运营费用,成员按照市场开发、产品制作分别分配。
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篇8
一、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与污染控制
针对我国目前大气污染控制与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迫切的科技需求,以保证大气污染物的有效削减、提高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为目标,逐步完善大气污染物削减技术的技术评估体系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研究区域大气污染调控技术,建立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的区域调控机制,实现我国区域性大气环境质量的科学管理;研究城市大气环境问题与控制,建立城市大气质量评价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研究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物削减控制技术评估体系,重点研究烟气脱硫技术、SO2和NOX同步控制与治理技术、工业排放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控制技术、脱硫副产物(CaSO4、CaSO3)资源化利用技术、燃煤汞污染、二恶英、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等技术的评估方法,建立相应的技术评估体系;研究汽油清净剂与柴油清净剂对大气污染的影响,开展机动车排放相关的燃油品质保障和改进措施、加油站排放控制及管理措施研究。
二、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管理与农村环境保护
针对我国目前生态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迫切需求,以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为目标,逐步建立生态监测评估技术体系,完善生态质量评价方法,重点开展严格生态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监测、评估与友好产业示范研究,开展水利、矿山等主要资源开发生态影响评价技术研究。
针对我国土壤污染以及土壤环境管理的现状,以提高土壤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研究典型土壤污染生态风险识别、风险评价模式与表征方法;研究与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及人体健康有关的土壤环境质量分区、分类、分级评估技术与方法;开展区域土壤环境容量预研究,研究建立国家土壤污染档案。
针对我国在农村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管理技术与政策研究,建立农村环境管理技术体系;分区域研究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特点,建立具有区域特性的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体系。
三、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与污染控制
针对我国固体废弃物与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控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为目标,开展污染控制与管理技术研究,识别我国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的关键点和关键技术,提出污染控制的技术对策和技术路线,完善我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资源循环过程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研究废旧产品资源评价、研究废物资源化工程与工艺技术、完善并建立资源化产品的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及资源化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提升我国废物资源化水平的技术与管理措施;研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全过程控制关键技术及二次污染控制技术的评估体系。
四、环境监测技术与环境管理政策研究
开展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研究;研究现代采样、制样技术和现代环境监测分析技术;研究环境优先污染物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设备和技术;研究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技术政策。
开展工业污染源达标技术与污染物削减技术评估方法研究,研究工业污染源管理与污染源监控技术体系;开发工业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污染源动态管理。
开展环境经济政策研究,研究区域宏观环境政策和行业环境技术政策,使环境要素的政策落实到重点行业中;研究制定分区域的环境政策;开展具体行业环保政策与项目准入、环境政策落实及部门监督等具体环节之间衔接、配套情况的研究,避免相互矛盾与冲突。
研究各类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与评估技术方法,建立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体系;研究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鼓励上下游一体化,发挥“集中建设、规模生产、资源集约、集中处理”的整体优势,统筹考虑园区内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五、人体健康与环境污染
开展全国范围内典型地区环境污染与健康危害的监测、调查,遴选环境污染与健康问题的优先控制或重点研究区域;建立暴露累计水平计量模型,研究大样本人群的环境暴露健康特征流行病学监控办法,研究分析公害病的污染因素,预防公害病的发生,研究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技术体系。
研究开发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环境暴露与评估模型,研究建立化学品风险评价及监管体系;选择若干区域,开展有毒化学品排放源的调查研究;开展高产量化学品的筛选与评估研究,研究建立相关指标和方法。
六、全球气候变化与国际环境履约
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区域性环境问题,研究中蒙边境沙尘暴来源解析、沙尘暴的(中日韩)区域环境影响、东北部边境地区和东南部沿海地区酸沉降和空气污染源解析;开展履行京都议定书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相关国际条约的技术支持与政策研究;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法”的预研究;开展预防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开展相关POPs管理和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研究;研究生物多样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以及对各行业的贡献,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建立国家生物多样性预警监测和评价技术体系。
七、实现减排目标的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构建